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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走近Flipkart”:印度電商巨頭的“羅馬”是怎樣建成的……

看看Flipkart的“前世今生”。

“走近Flipkart”:印度電商巨頭的“羅馬”是怎樣建成的……

Flipkart可以算是印度初創(chuàng)公司的經(jīng)典成功案例之一。

據(jù)了解,F(xiàn)lipkart目前擁有1.6億用戶以及來自80多個類別的1.5億件產(chǎn)品。

Flipkart向賣家收取傭金,并以自有品牌出售。

2007年,來自德里的畢業(yè)生Sachin Bansal和亞馬遜前員工Binny Bansal一起成立了Flipkart,與亞馬遜類似,它早期通過銷售書籍進行經(jīng)營,然后進入電子、時尚、生活方式、移動電話等其他類別,后來被沃爾瑪以高達16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,逐漸發(fā)展成如今在印度電商市場的數(shù)一數(shù)二的巨頭公司。

Flipkart的商業(yè)模式

重新定義了印度購物形式的Flipkart目前專注于B2C模式,但起初,F(xiàn)lipkar是以DTC(直接面向消費者)模式銷售書籍和其他產(chǎn)品,而后轉變成將賣家和買家連接起來的電商平臺,并擴展了商品類目以使其涵蓋幾乎所有品類。

Flipkart稱,目前平臺上有來自印度各地、數(shù)以萬計的賣家,他們提供80多個類別的產(chǎn)品。并且,F(xiàn)lipkart向賣家收取不同費率的傭金。

Flipkart營收與虧損

Flipkart在2018財年的營收額為3016.4億盧比(約合42.6億美元),而另一方面,該公司的虧損也同比增加了5倍,達到4689.5印度盧比(約合66.2億美元)。

在2017財年(截至2018年3月),F(xiàn)lipkart損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務費用,其中,“衍生的金融工具”成為虧損的主要因素,具體損失由2017財年的430.9億盧比(約合6.1億美元)增長了近10倍,達到2018財年的4093.7億盧比(約合57.8億美元)。

此外,F(xiàn)lipkart近來推出了一系列自有品牌(例如MarQ、SmartBuy),品類多樣。 Flipkart年收入的主要貢獻者之一是其在節(jié)日前后推出的、通過大幅折扣吸引客戶流量的大促活動。

但是,近幾個月來,印度政府以“非公平競爭”為由,嚴格管控電商平臺的折扣力度,而這可能會長期影響到該公司的收入。

以下是Flipkart集團在2018財年至2019財年對印度業(yè)務的投資情況:

2018年3月:447.2億盧比(約合6.86億美元)

2018年9月:346.3億盧比(約合4.86億美元)

2018年12月:219億盧比(約合3.075億美元)

2019年1月:143.1億盧比(約合2.008億美元)

Flipkart的其他收入來源

?賣家傭金:Flipkart向賣家收取傭金,因其為賣家提供了銷售平臺;

?便利費:Flipkart向買家收取便利費,以加快交付速度;

?物流:E-Kart是Flipkart的物流公司,通過其物流部門促進訂單執(zhí)行。同樣,這項服務也向賣家收取相應的費用,具體費用隨具體地理位置而異,無標準費用;

?廣告:Flipkart在其網(wǎng)站上向公司出售廣告位,以便賣家能夠獲得優(yōu)先展示,更好地吸引每天訪問Flipkart網(wǎng)站的數(shù)百萬客戶;

?媒體購買:Flipkart在流行的報紙、廣播、電視節(jié)目等渠道中發(fā)布某些品牌的廣告,以此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。

Flipkart在其他領域的擴張

2016年,F(xiàn)lipkart收購了金融科技公司FxMart,并發(fā)布了名為PhonePe的支付服務。PhonePe提供了一個基于UPI的支付APP,可支持賬單、充值繳費、電商和其他在線服務。根據(jù)2019年8月發(fā)布的UPI數(shù)據(jù)顯示,PhonePe是印度UPI支付類APP中的佼佼者。

繼去年被沃爾瑪收購之后,F(xiàn)lipkart越來越多地轉向混合或全渠道銷售模式。近期,它還開設了線下家具體驗中心FurniSure,以幫助客戶在線上購買前能夠實地切身體驗到家具產(chǎn)品的外觀和使用感。

除電商業(yè)務外,F(xiàn)lipkart近期還獲得了食品零售許可證,它將以FarmerMart的品牌進軍本地生鮮食品零售市場。同時,它也在某些城市通過Flipkart SuperMart在線銷售食品雜貨。

(編譯/雨果網(wǎng) 謝欣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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